原能會今天公布審查報告,結論中指出台電應依原能會規畫,集中式貯存方案啟動後,八年內完工啟用,其中最關鍵的選址與土地取得,要在三年內完成。圖為蘭嶼貯存場作業情形/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台電去年年底將低放核廢料最終處置替代應變方案與蘭嶼貯存場遷場計畫提報給原能會,原能會今天公布審查報告,結論中指出台電應依原能會規畫,集中式貯存方案啟動後,八年內完工啟用,其中最關鍵的選址與土地取得,要在三年內完成。台電原本規劃整個期程是「N+16年」,「N」代表選址作業時間,台電自認難以預測所以用N代表。但原能會今天也在報告中指出,N可能會無限大,難以認同台電提出的浮動期程概念。原能會所提的八年與三年期程比台電原規劃期程來得短,對此,台電低調不願多談。台電董事長朱文成下午表示,「只能說這個時間跟我們想像中的不太一樣」,現在內部正評估如何達到原能會所說的期程。朱文成說,對於原能會所說的八年與三年期程,「台電當然沒有辦法說NO」。但實際上,沒有辦法預估整個方案啟動到完工要幾年,「如果順利的話會很快,但是不順利就會拖很久」。台電發言人林德福表示,收到原能會審查報告正式公文後,台電將積極處理審查意見。也將參考原能會提出審查結論,適當納入「放射性最終處置應變方案(集中式貯存)可行性研究報告」後,盡速提送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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